二连浩特市颁发全市首张“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21.07.2015  19:30

 

7月20日下午,在二连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注册登记服务窗口,二连浩特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府副市长贾伟东向二连市广顺明达钢构彩钢有限公司颁发全市首张载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标志着二连浩特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全面推行“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国家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激发全市市场活力,营造投资和创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二连市工商局按照商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多次组织流程再造,开展实务演练,推敲完善细节,确保此项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统一编码规则,实行“一照一码”。 对二连浩特市行政区域内的新登记企业,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国税、地税)登记号合并为18位可扩展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6位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l位校验码”。

二是实行一表式申请,档案信息共享。 申请人申请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一表申请即可,将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申请表、税务登记申请表整合为《企业“三证合一” 登记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申请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申请表无需加盖公章,由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即可。申请人向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重复的,只需提交一份。申请材料由受理窗口复印扫描成档案影像,原件由工商部门保存,档案影像共享给质监、国税、地税部门。

三是简化审查环节,实行信息互认。 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共同审查的申请材料和登记事项,对企业需要进行行业许可的,由后置审批许可部门自行在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平台认领企业信息,主动引导企业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给政府综合业务行政审批平台。

四是方便企业办事,得到社会认可。 银行、财政、公安、政府采购等部门在办理涉企有关手续时,对企业提交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予以认可,经营者只需带一份营业执照即可,不再需要另外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