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强敬老院安全隐患排查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3.09.2015  16:56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内蒙古按照《〈全面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内民政发〔2015〕56号)精神,全面开展了敬老院安全隐患大检查。 

  民政厅兰恩华厅长、公维春副巡视员等领导于8月27日开始分别带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赴部分旗县对敬老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到一地,督查组都深入入住老人房间、餐厅、办公场所、施工现场,详细了解和认真查看安全制度建设、安全设施配置和安全管理运行等方面的情况,并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听取基层民政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检查过程中,各督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兰恩华厅长指出基层民政机构面对面服务群众,必须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到经常议、经常抓、经常查,确保民政机构的安全健康运行。要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软件建设,在不断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和护理员、管理人员队伍的培育选聘,切实提升单位的服务管理水平。  

  同时,各盟市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时对所辖区域内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提高了定期开展敬老院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认识。

  不怕千日无患,就怕一日不防。内蒙古各地将以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为契机,坚决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供养对象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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