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倡议书

28.03.2015  17:16

全区各族各界群众:

  又是春风送暖,又逢清明时节。值此缅怀先烈、祭奠逝者、追思先人的传统节日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营造“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区各族人民度过一个健康、文明、绿色、平安的清明节,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祭扫新理念。大力提倡通过集体公祭、家庭追思、网络祭扫、时空信箱、鲜花祭奠、踏青遥祭、植树代祭、撰文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追思先人,缅怀逝者。告别祭祀陋习,自觉抵制祭扫活动中的迷信行为和纸钱、冥物等低俗祭祀用品,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以身作则,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二、优化祭扫新环境。大力倡导厚养薄葬,鼓励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选择树葬、花葬、河葬、草坪葬、草原骨灰散撒等生态葬法,不留坟、不建墓。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不在人口密集区域、城镇十字路口、广场、主要公路两侧烧纸,抛撒冥币,告别纸灰飞扬、烟雾缭绕的不文明现象。各地殡葬服务单位要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推出“鲜花换纸钱”、“时空相信”、“思念墙”等方式,引导群众环保祭祀,努力营造清洁明净的清明节。

  三、丰富清明新内涵。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摒弃奢侈浪费的丧葬习俗,树立科学的祭扫观念,以肃穆、节约、低碳、健康的方式寄托哀思,理性祭扫、节俭祭扫,给逝者尊严,让先人安息。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烈士纪念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文化活动,积极传播清明优秀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生活方式。

  四、消除安全隐患,共度平安清明。强化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定点祭祀和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不在山头、林地、公墓林带内烧纸焚香、燃放鞭炮,防止引发火灾。合理安排祭扫日程和路线,错峰祭扫,安全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遵守治安、交通管理秩序,以免造成人流车流拥堵,发生安全事故,确保祭扫活动高效运转,安全有序。

  全区各族各界朋友们,拥有和谐美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期盼,保护大森林、大草原,把内蒙古建成北方生态屏障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在春风拂煦的清明时节,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共同携起手来,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以移风易俗、保护环境、倡导新风的实际行动,建设文明、和谐、幸福的美好家园!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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