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额尔古纳市民族事务局“四措并举”开展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

14.01.2015  01:25

一是坚持依法管理。提高机关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依法推进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工作。二是坚持源头管理。多次召开制作企业负责人会议,监管牌匾制作企业及个人,规范牌匾制作和挂放。三是坚持常态管理。提供翻译的同时记录牌匾翻译相关信息,根据记录情况定期做好跟踪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坚持协同管理。陪同城市执法局、工商局等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工作有效开展,把强化服务作为做好蒙汉文并用工作的有效手段。一年来,额尔古纳市民族事务局积极开展蒙古语文治理整顿工作,会同城市管理执法局、工商管理局等部门对该市牌匾进行了三次规范,限期整改共29块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