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近百家旗县“驻呼办”即将裁撤 或变商会
8月31日,是彻撤旗县“驻呼办”最后时限,最近一段时期,各地“驻呼办”均在遣散人员,原来有编制的人员,派出地政府正在设法重新安置。未来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将有近百家旗县“驻呼办” 遭到裁撤。
彻撤旗县“驻呼办”
李欣(化名)有在“驻呼办”10年的工作经历,作为巴彦淖尔中部某旗驻呼办事处的一名负责人,李欣见证了“驻呼办”政府公派职能从盛到衰的的过程,事实上,在“办法”出台前,部分“驻呼办”已经开始进行角色转换,完成了从政府派出机构到民间机构的过度。
近2年的工作集中于当地特色产品和旅游线路推广。上个月,李欣协助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成功地在首府呼和浩特召开了一场旅游推介会。现在,李欣的身份已经不再是“驻呼办”副主任,他更像是一个商会的负责人。
大多数旗县驻呼办事机构没法与盟市级“驻呼办”相比,旗县级“驻呼办”更多只承担着疏通、联络和招商的职责。按照李欣的话说,有时候还要对来自旗县的上访人员进行劝返和情况汇报。
过去旗里给点专项拨款,常需要跑项目、拉关系,建立与自治区政府主要职能机构间的人脉,“八项规定”出台后,“跑厅送钱”的没有了,但基层“驻呼办”对维稳、宣传家乡,联络家乡籍能人回乡创业做了大量工作。
现在,对于旗县“驻呼办”遭到裁撤,李欣有自己的想法:“‘驻呼办’的牌子不让挂了,其承担的职能或许会转入地下。”
李欣分析,这次清理撤销旗县“驻呼办”,是内蒙古政府层面的决策行为,除了民族自治旗县外,再打“驻呼办”的旗号,几乎没有可能和回旋的余地。
来自内蒙古清理和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工作协调小组(设在自治区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消息证实,“办法”分三个阶段对旗县“驻呼办”进行整肃,目前,前期摸底动员阶段已经结束,5月份以来,进入清理实施阶段,清理实施阶段7月底结束。这一阶段,按照“办法”予以保留的办事机构,要按照组织程序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的办事机构,由派出地政府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进行妥善安置;相关资产,由派出地政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按照“办法”设定的清理范围,清理撤销旗县级人民政府驻呼和浩特市办事机构,要从严从紧。同时撤销盟市、旗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呼和浩特市办事机构。现有盟市级、民族自治地方旗县级政府驻呼和浩特市办事机构,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保留的,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予保留。
这里的细节是,今后,盟市级、民族自治地方旗县级政府驻呼和浩特市办事机构仍然可以保留,而其他旗县级及以下单位将没有资格设立“驻呼办”。
存废纷争
李欣回忆,以前,旗县级设立“驻呼办”,申请注册的过程较容易,有的旗县驻呼办事机构则干脆没有注册,是个黑户,租个房子就是一个办事处,这些“驻呼办”的作用不能小觑。
李欣所言的作用包含招商、维稳等,由于“驻呼办”拥有人脉,其工作范围还涵盖接待并为当地领导出差办事提供方便、减少出行成本的职能,同时其联络的意义在于引导在呼的乡贤与本地区对接。
在“驻呼办”撤销风声正紧的当口,李欣专门向归属地政府打了一个报告,大意是申请成立一个类似商会的机构,继续承担过去“驻呼办”的相关职能,除人员外,“驻呼办”的相关资产交接转移至新的机构。
目前,有关“驻呼办”的存废纷争不绝于耳。张景(化名)曾经是兴安盟某旗驻呼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张景做出了“驻呼办”撤不掉的预判。他说,未来可能只是换一块牌子。
事实上,各地“驻呼办”还有一个引导当地能人、效益企业来呼投资的隐形职能,在李欣的印象中,各地“驻呼办”附着的人员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在一个侧面为拉动呼和浩特内需发挥了作用。同时“驻呼办”的存在使旗县、特别是偏远旗县与首府在诸多领域能够较快实现对接。
但由于大多数旗县“驻呼办”运作不规范,难以监管,内蒙古下决心彻撤。张景说,常规的旗县“驻呼办”散落于住宅区,租一套房子,里面除了办公,还有吃住的地方,外界对这样的驻呼办事机构的存在一度颇有微词,彻撤是迟早的事,但对保留的“驻呼办”或类似驻呼办事机构如何规范是个问题。
或许“名亡实存”
李欣在等待旗里有关移交原“驻呼办”资产方法的批复。按照“办法” 规定,此次彻撤的责任主体是旗县派出地政府。 “办法”说,8月底,各地区组织开展自查验收,并将清理结果和规范管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地区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办法”还说,此次撤销旗县“驻呼办”后,旗县不得派驻人员以“驻呼办”的名义开展活动。批准保留民族自治旗县“驻呼办”负责人实行定期轮换制,工作人员在呼和浩特当地聘用。一律与所属宾馆、招待所等经营性实体脱钩,向社会力量购买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根据规定按年度定期在派出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务接待经费预决算、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接待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在张景的眼中,“驻呼办”不单是驻首府城市的一个联络机构,更重要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附着了一定的相关附属产业,比如一些盟市级、旗县级“驻呼办”拥有所辖的酒店或当地特色产品专卖店等,如果剔除不规范的运作,旗县“驻呼办”在首府的存在对首府城市自身而言利大于弊。在李欣看来,在市场经济中,“驻呼办”有其自身能够生存下去的土壤。
在李欣看来,旗县“驻呼办”没有了,然而,其形成的独特行为方式一时难以消除,摘了“驻呼办”的牌子后,原来的摊子可能是一个“商会”、一个“同乡会”,或一个“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