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扎赉特旗安监局“四强化”全面提升执法监察水平

16.04.2015  14:37

      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兴安盟扎赉特旗安监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提升执法监察水平。

        一是强化执法培训考核。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严格的上岗培训和考核,具备合法资格后方可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目前该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已全部通过系统培训获得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同时大队要求成员每月轮流授课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及分析相关案件,以不断提升队伍行政执法能力。

        二是强化日常安全检查。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每月现场检查方案,进入企业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违章作业现象、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安全设备运行情况、安全设施和消防灭火器材配备情况、有无未持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等。同时有针对性地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台帐,主要查看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记录等。

        三是强化文书制作规范。每次检查之后要求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当场制作《现场检查记录》,针对发现的轻微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立即现场督促企业整改,其余的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针对较为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四是强化“回头看”复查跟踪工作。在要求企业整改的期限到期后,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复查,对复查合格的企业强调日常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对复查不合格的进行立案调查,并派执法人员及时跟踪督查违法行为的整改进度,直至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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