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耀湘一行莅临未成年犯管教所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立法调研

14.07.2016  12:35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耀湘、正处级委员高娃,自治区团委权益部主任科员姜河等一行4人,在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委姜和平、教育处处长李新禹等领导的陪同下,莅临未成年犯管教所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立法调研。

        王耀湘副主任一行深入罪犯监舍、罪犯食堂、少年法庭、特色教育室、技能培训中心、图书阅览室、荣誉展览室等场所进行了实地考察。王耀湘副主任详细询问了押犯结构、罪犯的生活伙食管理、习艺劳动、教育改造工作开展情况等。听取了李永青所长等陪同所领导对未成年犯管教所情况和内蒙古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晨曦站”社工对开展社会帮教工作情况的介绍。

        随后召开的立法调研座谈会上,所党委书记、所长李永青从近年来未成年犯管教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狱工作方针政策;收押改造未成年犯的基本情况;在改造矫正未成年犯工作中,认真落实未成年犯管理教育的各项法律法规,全面开展适合未成年犯身心发展的教育改造工作,全力保障未成年犯各项权益采取的主要措施;针对在改造矫正未成年犯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在将后的立法工作中应当重视的问题,向调研组一行进行了详细汇报。与会人员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一行就调研讨论中提出的从立法角度如何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及社会网吧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性等问题,与参加调研讨论的同志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探讨。

        座谈中,王耀湘副主任对未成年犯管教所预防未成年罪犯重新犯罪所采取的强有力的教育改造措施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并予以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