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林业厅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七次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

17.01.2017  20:37

林业厅政府网1月17日讯  2017年1月13日,内蒙古林业厅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厅党组书记、厅长呼群主持会议,亲自领学了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上李纪恒书记、布小林主席所做的报告,并就布小林主席提出的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李纪恒书记提出的三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传达学习了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驻厅纪检组组长汪治和同志传达了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以及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公报和刘奇凡书记代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所做的工作报告。

呼群厅长强调: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对进一步统一全区干部的思想,凝聚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开创现代化内蒙古建设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林业厅广大党员干部要真抓实干、主动作为,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为打造祖国北疆生态文明亮丽风景线贡献力量。

呼群厅长就林业厅系统贯彻落实上述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认清林业改革发展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规划2017年林业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年前举办两期厅系统副处以上干部培训班,邀请党校老师重点辅导讲解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准则》、《条例》,进行一次学习交流研讨。同时召开一次2017年工作研究汇报会。

林业厅党组成员、厅级领导干部、厅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进行了一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