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督查组在乌兰察布市督查协商民主建设情况

19.05.2016  13:47

  5月16日至17日,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副主任李洪才一行来到乌兰察布市,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实施意见情况以及我市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乌兰察布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建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增强,市政协副主席于生龙、王越华出席座谈会。

  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集宁区建行小区、美食汇食品加工园、南沙河治理现场以及察右前旗“政协委员之家”和工商联平地泉商会、花村“妇女之家”、土贵乌拉镇解放社区等十一个典型阵地,深入了解我市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情况。

  在集宁区东民建社区和土贵乌拉镇解放社区,督查组看到“智慧社区”建设能够有效整合辖区内信息资源,客观反映居民问题,并将解决问题的程序公开公布,再由反映问题的居民予以评价。对于这样“智慧”的管理方式,督查组表示,协商民主作为居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乌兰察布市的社区建设中已经初见成效。在平地泉镇南村,像土地流转、建设农贸市场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都是由村干部通过“人大代表之家”与村民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寻求到符合每个村民意愿的解决方式。督查组表示,南村通过协商民主的方式使村民的合理建议均能够得到积极采纳,协商民主正在维护更多群众的利益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李洪才对我市进一步推进协商民主工作提出五点建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造,要进一步加深对这项制度优越性的认识;推动协商民主工作,要先学好、用好中央、自治区的文件,把文件作为推动工作的必读书和必遵循;要切实做到协商在决策之前、在决策执行之中,这是检验会不会协商,是不是真协商的一把标尺;要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用好的经验做法推进制度建设;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协商民主宣传工作,增加社会共识,使协商民主深入人心,使群众了解、接受且会运用这种民主的形式。

  李建平表示,乌兰察布市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将督查组的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推动我市协商民主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 巴菊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