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民办学校(幼儿园)统一更换办学许可证

06.07.2015  20:30

  为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全市民办学校(幼儿园)统一免费更换办学许可证。各地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使用及换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统一办理申领手续,并上报更换办学许可证申请文件以及各民办教育机构申请设立的批复文件。8月1日前完成换领工作,同时到8月1日止,旧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作废,由批准机关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