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下发冬季取暖补贴 保障低保家庭安全温暖过冬

25.11.2016  20:34

      随着采暖季的来临,呼和浩特市2016至2017年度针对市四区低保家庭的冬季取暖补贴工作已全面展开。今年低保户冬季取暖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依据2008年呼和浩特市政府发布的《关于研究我市供热工作有关问题的市长办公会议纪要》要求,对居住在平房内的城市低保家庭,按每户1.5吨煤炭、每吨380元标准,每户共计570元标准发放,由市政府给予补贴。对居住楼房的低保户按上限为每户60平方米建筑面积,3.6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发放,由市政府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1324.8元。各区政府负责提供低保家庭名单,经市民政局、市建委(供热办)审核确认后,市财政一次性将供热补贴资金拨付各区财政(平房户补贴资金)和供热企业(楼房户补贴资金)。
      2016至2017年度呼和浩特市享受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贴的平房户3115户,楼房户5830户。平房户的取暖补贴资金共计177.6万元已经进入最终发放程序,楼房户花名已报送至市建委供热办。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