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少甫因受贿罪被判无期

24.12.2014  18:25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12月16日,由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提起公诉的 巴彦淖尔 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少甫受贿一案,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少甫无期徒刑。

一审判决认定,2001年至2012年,张少甫在担任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政府县长、县委书记;巴彦淖尔市政府副市长;巴彦淖尔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巴彦淖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174079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张少甫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退缴全部赃款赃物,但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少甫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少甫受贿违法所得11174079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今年8月29日,张少甫涉嫌受贿罪案在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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