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出台出租车定价方案

16.01.2015  10:42

  “5元”、“10元”“15元”,这是清水河熟悉的“打车”价位,而上车前先讨价还价也成为清水河人“打车”的习惯。但这一现象在外地人看来却十分怪异:出租车上摆放着计价器却不用,司机可随意要价,这种计费方式够另类。2015年,这种另类的计费方式随着清水河县出租车定价方案的出台即将结束。

  出租车行业的健康稳定运行与城乡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为了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出租汽车收费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对出租车当前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深入研究,组织相关人员在实地考察、调研、成本测算、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清水河县东清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出租车运营价格听证方案》,并于2014年11月21日召开了由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和出租车经营者参加的“清水河县出租车计价收费定价听证会”,听证方案获得一致同意通过。根据清水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清水河县东清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出租车运营价格的批复》要求,清水河县出租车计程收费价格确定,一是起步价(出租车最低起价)为5.0元/2公里;二是每日早7时至19时,车公里单价为1.3元/公里;三是每日19时至次日7时,车公里单价为1.5元/公里;四是10公里以外车公里单价为1.8元/公里;五是建立出租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燃料价格累计上涨0.6元时,向超过基价公里数的乘客收取1元/人.次的燃料附加费,反之取消附加费。燃料价格累积变动不足0.6元时,按照“合理承担燃料价格风险,适时疏导燃料价格影响”的原则,燃料附加费标准不作调整。燃料附加费的调整不再召开听证会。

  由于清水河县出租车运营市场建设起步晚,出租车行业运营和管理比较混乱,一直没有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出租车运营价格大多由供需双方自行协商,致使不正当竞争、拒载和宰客现象频发,造成供需双方矛盾突出,严重扰乱了出租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此次出租车计价收费标准的确定,是保证该县出租车行业安全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有利于改善服务水平,理顺管理,提升城镇形象,促进该县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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