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呼机编发【2015】2号关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属部分事业单位划转机构整合的文件要求,在城建委领导及局领导的关怀支持下,经过公用局人教科的努力工作,市编办、人事局、财政局均审核通过盖章,燃气处、供热办与公用局三单位编制本合并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