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初见成效
27.06.2016 09:38
本文来源: 工商局
呼和浩特市作为全国 11 个先行先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的试点之一,于 2016年5月23日在全市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目前,全市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共71户,工商部门对符合条件、时限的5户企业发布了简易注销公告。企业简易注销与以往相比,公告时间由45天缩短为20天;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予以办理;注销手续最快可在20天内办结,降低了企业退出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
为保障改革顺利实施,2015年10月下旬,呼和浩特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呼和浩特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规定》,明确对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企业申请,可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依托现有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设置公示环节,明确在办理简易注销前,由申请企业与登记机关对简易注销登记信息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申请企业向社会公告时间为10天,登记机关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在规定的公告期内,有关当事人可以通过公示系统或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同时, 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制定了企业简易注销规定相关配套表格文书,编制企业简易注销告知单、材料清单、办事指南等,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内部工作流程及系统操作流程。在自治区工商局支持下, 及时修改完善现行综合业务系统,增加简易注销登记模块,同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设置简易注销公告平台。这些,促进了改革政策落地。(刘鑫)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7.06.2016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