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4.01.2016  16:09

市民孙女士的丈夫在几年前打工时不幸发生意外导致身体残疾,其后一直在家休养无法工作,因家里的经济状况很差,孙女士想申请低保,她想知道申请低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新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市民申请低保需要到当地的街道办事处填写申请表,受理对象为持有本地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的“三无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本人无固定收入且生活不能自理的重残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的,家庭生活人均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企业职工等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

城市居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由户主本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需提供特困申请书1份、户口簿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每人2份(首页、本人页、家庭成员页)、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家庭四寸合影照1张、收入证明 (包括子女的工资收入证明),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2份、结婚证明复印件1份,丧偶者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是否有遗属生活费证明1份,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买断工龄者需提供(买断工龄协议书)复印件1份、人户分离者需填写(人户分离证明表)。租房者需提供(租房协议书)复印件3份及房东的房本复印件3份,无房本的提供住房证明或回迁手续复印件。子女学校证明2份,家庭中有农村户的需开所在村委会证明(证明是否是本村居民,有无土地,如有土地一年收入折合人民币多少元),并填写农户调查表。大病家庭需提供县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及医院病例证明。凡申请低保家庭成员满18周岁的提供呼市 房产 局房屋信息证明。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电话缴纳账单;凡申请低保家庭成员满18周岁的提供呼市车管所无车证明;女45岁、男50岁以上到市社保局出具未享受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