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将朋友甩出车外获刑1年

06.12.2014  00:17

男子与朋友聚会饮酒,酒后开车带朋友出去兜风,发生交通肇事将朋友甩出车外致死。近日,该男子被右旗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执行。

1月20日晚,大板镇25岁男子刘某某与几个朋友聚会时“小酌”几杯,饭后朋友程某某提议要去歌厅唱歌,但二人都未带钱,于是刘某某就带程某某兜风,当车行驶到X220线处,与对面驶过的大货车会车时,由于车速过快,来不及刹车,车侧翻到路基下。刘某某不但自己受了伤,还将副驾驶座上的程某某甩出车外摔致昏迷,刘某某立即打120叫救护车,并电话报警,不幸的是程某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刘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刘某某与程某某家属自愿达成协议,由刘某某赔偿经济损失共计35万元,程某某家属向法庭提交了谅解书,对刘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并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检察官说法:刘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刘某某在案发后能自动投案,认罪态度好,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