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工商局五强化整治违法虚假广告

09.12.2014  02:01

      今年以来,兴安盟工商局从强化日常监管、审查监督、行政指导、案件查办、协调配合五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和整顿规范广告市场力度,有效净化了辖区广告市场秩序。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明确整治工作重点,夯实工作基础,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财产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进行常态化监管。同时依法规范涉农广告内容,对农药、化肥、种子、家用电器等违法广告进行严厉打击,做到不夸大、不隐藏,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审查监督。严格落实广告发布前审查把关职责,确保职能落实到位。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广告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加强广告发布前的审查和行政指导,指导广告单位建立健全广告审查等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监管责任,加大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电子显示屏等广告的监管。  

      三是强化行政指导。积极将预警教育、行政约谈、现场指导等手段融入监管之中,促进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完善制度,加强自律。针对违法广告易发的企业、媒体、载体,确定指导项目,通过编制广告提示、发布标准,健全行政指导举措,加强广告经营企业的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告主体的自律意识,理顺诚信经营广告市场秩序,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新形象。共检查广告经营单位184户,督促经营者自查自纠不规范行为32次,现场指导经营户规范广告发布24次。

  四是强化案件查办。坚持把药品、医疗、保健食品、房地产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广告作为案件查办重点,加强兴安广播电视台、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对上级转办或群众举报的虚假广告经营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并对经查实的发布虚假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开展了电视购物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监测兴安广播电视台及各旗县市电视台广告100余条次。

  五是强化协调配合。采取上下联动的监管模式,在明确责任分工的基础上,强调协同作战整治虚假广告的内部监管合力,认真落实整治措施。盟工商局牵头组织召开乌兰浩特地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暨行政约谈会。协调兴安盟委宣传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等八部门全盟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马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