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命名表彰201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社区、村镇

14.04.2016  17:16

  近日,巴彦淖尔市委、政府出台文件,命名表彰了201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和文明村镇。

  为了表彰和鼓励先进,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委、政府决定,命名表彰巴彦淖尔电业局乌拉特中旗供电分局为文明行业,市科技局等7个单位为文明单位标兵,市交通运输教育中心等13个单位为文明单位,临河区金川办事处江林社区等14个社区为文明社区,临河区狼山镇富强村等14个村镇为文明村镇。

  市委、政府号召全市各地、各行业、各单位要大力弘扬“总干”精神,学习先进单位的做法和经验,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创建意识,拓宽创建领域,改进创建方式,加大创建力度,全面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巴彦淖尔而努力奋斗。(记者包亦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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