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致全区农牧民朋友的一封信

19.03.2016  12:04

广大农牧民朋友们: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种好种不好,关键看种子”。当前,正值春耕备播选购良种之际,种子选购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一年的年景和收成。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农牧民朋友在选购农作物种子时要多看、多问、多了解,选好种子,选对种子,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 门店购买。 购买种子一定要到正规的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种子经营单位,不要图便宜、图省事从走村串户流动商贩或证照不全的经营单位或个人手中购买种子,不要购买农村集贸市场上零散摊位销售的种子,不要购买以回收商品名义兜售的种子,不要轻易购买打着科技下乡幌子和科技扶贫、招投标名义进村入户推销、兜售的种子。

    二、 认请标识。 买种子时一定看清种子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正规单位生产经营的种子,包装物表面印有醒目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有的还有防伪标识,标注有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纯度、净度、水分、发芽率)、净含量、生产日期、检疫证号、生产许可证号、经营许可证号或进口审批文号、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若是进口的农作物种子,还应附有中文说明。请农民朋友不要购买散装种子或拆开包装和无包装、标签的种子,这些都是假种子。否则,举证难,索赔难。

    三、 选对品种。 购种时要认真选购品种,看清、问清品种的审定情况和适应区域,最好先向专业技术人员详细询问品种的适应区域、特征特性栽培要点和注意事项,然后根据自己地块生产条件选择合适品种。选购的品种一定是经过国家或者内蒙古自治区审认定或登记备案、并适宜本地种植的品种,没有经过审认定或登记备案的种子和不适宜在本区域种植的种子,都是非法种子。不要轻信个别经销商虚假宣传,不要盲目追求新品种或价格高的品种,不要陷入“价格高的种子就是好种子”、“当地的品种不如外地的品种好”、“私人的种子才便宜”等认识误区,避免因小失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四、索要凭证。 购买种子时应向种子销售商索要发票或信誉卡等购种凭证并妥善保管,以便种子出现质量问题后,作为向种子管理部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进行投诉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的证据。发票要详细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购买时间等内容。购买种子数量较大时最好封存少量种子样品,作为处理种子纠纷的证据。不要接受个人签名的字据或收条等。同时还要向销售商问清、索要品种介绍、栽培技术说明,尤其是了解该品种的弱点和不足之处,防止因技术得不到指导或误解而造成损失。

   五、及时投诉。 发现所购的种子有质量问题或可能造成损失时,要持购种凭证、种子包装袋等索赔凭证,和售种者双方共同申请田间现场鉴定。如售种者不同意在田间现场保全期间赔偿或田间鉴定,要及时向当地种子管理机构单方申请组织田间鉴定。如果经有关管理部门协商、调解、仲裁仍不能得到赔偿或认为赔偿不合理,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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