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显明:探索建立科学缜密的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

25.09.2017  22:06

  检察官司法办案及绩效考核机制研讨会今天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显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就,特别是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后,要站在完善司法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高度深刻把握健全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中央和最高检决策部署,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察权属性,积极探索遵循司法规律、体现职业特点的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

  徐显明强调,探索建立科学缜密的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在指标设置上要更加注重科学计算案件数量,合理确定各级检察院院领导办案量;在考核内容上要更加注重检察官的政治忠诚、职业伦理、办案数量和办案质效,实现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在考核程序上要更加注重考核组织、考核具体程序和考核救济程序等。同时,要注意认真总结各地在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为健全检察官绩效考核机制提供参考借鉴。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鄂尔多斯市委书记牛俊雁在开幕式上致辞。此次研讨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理论研究所主办,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协办,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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