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机监理站组织学习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

31.08.2017  23:26

    8月30日上午,自治区农机监理站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了解了“四种形态”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加强组织领导内涵。杜杰书记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熟知“四种形态”的概念和方式,掌握第一种形态的方式主要包括约谈、函询、谈话。党支部要围绕着纪律、作风、思想等方面,经常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要围绕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通过针对性的谈话,使没有问题的党员增强党的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使有问题的党员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真正认识错误,及时纠正错误,深刻吸取教训。同时学习贯彻落实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工作常态化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