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开展第九次双拥模范城(旗县区)检查考评工作

19.08.2015  13:55

  近日,自治区双拥办下发了《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九次双拥模范城(旗县区)检查考评工作的通知》,已组成4个检查考评工作组,即将赴各盟市对申报全国和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区)进行检查考评。

  《通知》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双拥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依据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区)创建命名管理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旗县区)考评标准》,对各地各部队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旗县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督导双拥工作相关法规政策落实,听取军地各方面意见建议,为命名表彰新一轮全国和自治区双拥模范提供依据,推动双拥工作特别是创建活动持续开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精心安排,按照自治区要求和时间节点,制定具体迎检方案计划,结合《考评标准》内容,逐个单位、逐项内容做好准备,特别是要把汇报材料、备查材料等准备齐全。要搞好协调,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既要兼顾全面工作情况,又要突出重点内容,提高工作效率,达到检查考评的目的。要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改进作风规定要求,坚持轻车简从、低调务实,不打欢迎标语,不搞层层陪同,不接受超标准接待、非工作安排和礼品馈赠,树立良好形象。

 《通知》还对检查考评内容和方法步骤做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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