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精心部署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遏制非法集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呼和浩特市处非办《关于在全市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于2015年7~8月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一、制定方案,坚持三个原则。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市工商局召开会议成立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政府统筹。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工商部门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依法履职。二是坚持权责一致。按照属地审批管辖原则,谁批设机构,谁承担监管职责,谁负责处置风险,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形成“条块结合、左右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治体系。三是坚持防控并举。高度重视对非法集资的风险管控,系统深入的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做好辖区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完善的风险应对处置预案,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财产安全。
二、摸底排查,突出整治重点。一是整治行动期间,工商局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清查投资、融资企业的主体资格、经营许可、经营范围、负责人情况等信息,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核实,对所检查企业进行登记造册。通过检查、核实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增强投资、融资企业及负责人、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二是重点整治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P2P)、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院校、养老机构、房地产等行业领域,主要包括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财富管理公司、贵金属交易公司等;重点清理涉嫌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网上、网下公开宣传,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及利用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的违法广告,同时加强合同监管,严厉查处涉嫌利用合同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三、重拳出击,强化督促检查。一是行动期间,相关部门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区和各行业非法集资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是严格区分加强分类处置。对排查阶段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妥善化解风险。准确区分排查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对规模不大、情节较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运用行政管理手段予以制止和规范;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以判断的线索,会同多部门协商研究处置。对已立案或法案的非法集资案件,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案件侦办诉讼、资产追缴、资产处置、集资群众登记确认、集资款清退和维稳等工作。(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