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应对重污染天气

24.11.2014  22:55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郭迎春 段丽茜报道  11月22日,根据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和河北省气象台会商情况,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23日起,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衡水和定州、辛集均启动相应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石家庄市自11月23日零时由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预警应急响应;保定市于11月23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邯郸市决定于11月23日12时至11月26日24时,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邢台市于11月23日零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以上各设区市依据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启动机动车牌照尾号限行措施,以车辆牌照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和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不在限行车辆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