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组在我区进行《水土保持法》执法调研

28.09.2015  18:52

 

座谈会会场

 

 

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陆浩讲话

 

 

水利部副部长刘宁讲话

 

 

自治区主席王玉明汇报

 

 

 

9月16日至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环资委主任委员陆浩率调研组在我区进行《水土保持法》执法调研。水利部刘宁副部长及水保司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同自治区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进行座谈,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代表自治区政府作了汇报。王玉明副主席在介绍了自治区基本情况后,重点汇报了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情况、有关部门落实水土保持法情况、生产建设项目履行水土保持法情况和东北黑土区治理情况,并指出我区水土保持工作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建议。 调研组先后考察了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和赤峰市的部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并与赤峰市进行了座谈。陆浩一行充分肯定了我区水土保持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组织领导下所取得的成绩,并指出,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符合实际,针对性强,对自治区水土保持依法防治意义重大,生态建设规划提出了近期和远期工作目标,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治理进度明显加快,治理成效显著,水土保持为建设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