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

20.11.2015  17:47

11月20日下午,自治区民委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意见。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是我区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适应和引领我区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贯彻“8337”发展思路,扎实推进“十个全覆盖”惠民工程,实现我区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委会审议通过的《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主要目标、基本理念、重大举措,是动员全区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的纲领性文件。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不懈努力,进一步开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形成了一整套有利于民族团结、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切合我区实际的民族工作新思路,民族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积累了具有内蒙古特色的民族工作宝贵经验。一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自治区党委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切实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基础。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统一,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扶持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保障了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履行平等义务。毫不动摇地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民族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推动民族事务治理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二是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全力推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自治区党委立足我区区情,坚持把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加快自身发展统一起来,从自治区实际出发完善发展思路举措,大力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全面加强“五大基地”、“两个屏障”和“一个桥头堡”建设,切实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不断加大调结构、转方式力度,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我区生产总值进入全国中列、人均生产总值进入全国前列的重大跨越。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制定实施了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和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三个专项规划,少数民族聚居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明显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各族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自治区党委牢固树立富民与强区并重、富民优先的理念,提出和确立了“8337”发展思路,全面启动了“十个全覆盖”工程,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和建设力度,大力实施创业就业工程,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和救助水平,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努力让老百姓富裕起来,树立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筑牢了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四是坚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自治区党委坚持把巩固民族团结作为做好民族地区工作的生命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注重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切实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基础。教育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守望相助”的理念深深扎根于各族人民心中。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制定实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大力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用法治思维规范调整民族关系,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宁。

会议要求,全区民委系统的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切实抓好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进一步强化民委系统抓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的责任,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为实现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的各项目标贡献力量。一要结合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迅速将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传达到全区民委系统。全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用会议精神指导工作实践,确保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民委系统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和落实。二要认真谋划我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的发展,为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建言献策。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今后五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绘制了蓝图,同时也为我们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全面做好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思路。要结合我区民族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积极为自治区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三要切实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做好当前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结合起来。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用会议精神指导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面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全力推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大力推进蒙古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打造祖国北疆民族团结亮丽风景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