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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2016  14:06

  中国气象报通讯员徐蕾报道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气象局联合印发了《市、县级气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在通知中就积极推行市县气象局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做好市县气象局权责清单制定工作、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法定职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

  目录对宁夏市、县级气象局权责清单的具体事项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宁夏地方立法和行政审批权限的施行情况,增加相关法律依据、调整权限设置,共梳理出市、县级气象局行政权力47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3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

  通知要求,各市、县气象局要切实做好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公布,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布工作的衔接。已经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要根据目录进一步调整和规范;正在研究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要注意做好与目录的衔接;尚未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要按照目录加快推进。

  通知还要求,同一行政区域内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权责清单要做到相同事项“名称统一、类别统一、依据统一”。清单编制完成后,要认真听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的意见,并由上级气象主管机构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通过审核确认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在地方政府服务网、气象主管机构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此项工作要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