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 通过验收

13.05.2015  17:41

[ 导读 ]验收组一致认为国能中心的基本条件和主要任务较好的满足了规定的要求,评定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已达到“进展较好地区”水平。

   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 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验收
  5月7日至8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第一验收组对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下称“国能中心”)进行阶段性验收评审。  经评审,验收组一致认为国能中心的基本条件和主要任务较好的满足了规定的要求,评定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已达到“进展较好地区”水平。

  验收组组长黄耀文主持会议,自治区质监局武路希副巡视员作欢迎致辞,自治区计量院吕金华院长对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的情况进行了介绍。自治区质监局计量处处长张永成、计量院晓峰副院长、首席专家宁铨等参加会议。  

     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参观实验室和能源计量数据平台演示、资料审查、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国能中心建设的基本情况、数据公共平台建设、能源计量检测体系建设、技术研究平台建设和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审查。
 
        验收组认为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已达到“进展较好地区”水平,并呈现6个特点: 一是 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能源计量中心建设,批建基地、机构升格、增加编制; 二是 自治区质监局全力支持能源中心建设,成立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三是 自治区计量院全力以赴推进能源中心建设,成立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在基本建设和平台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是 能源计量数据平台建设取得了较好的进展,充分发挥各盟、市质监局力量,实现了128家重点耗能企业计量器具直报; 五是 能源检测和服务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建立了社会急需的能源计量标准装置,开拓了能平衡测试、能效测试、重点耗能设备效率检测、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节能规划和碳排放等能源检测项目,并取得资质; 六是 重视能源计量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同时,验收组也对国能中心今后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责任编辑:宋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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