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十二届十九次常委会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

24.11.2015  16:07

1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总体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措施两大方面,汇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扎实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健全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依法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报告》中指出,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总体情况方面:一是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中心,全力保持国有企业稳健发展;二是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国资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三是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深化改革相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各项工作。

结合自治区实际,推进改革创新,《报告》对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措施阐述明晰。一是围绕稳增长目标,综合施策,努力提升国有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二是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指导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三是积极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