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委会议精神

29.01.2015  17:24

        1月6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厅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工作。周黎明厅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周黎明厅长和王健副厅长先后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王君书记、巴特尔主席在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周黎明厅长就抓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工作强调两点意见。第一,准确把握新常态的内涵。新常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总结发展经验,准确研判当前形势和未来走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判断,充分展示了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处变不惊的决策定力,是我们党领导经济工作理念的创新和升华,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从九个方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进行了系统性阐述,深刻指出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会议精神,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对做好今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涵和要求,切实找准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第二,紧紧围绕新常态思考和谋划工作。新常态,见证中国经济新成就、新亮点、新变化;新常态,彰显中国经济新趋势、新高度、新作为。我一直在思考,司法行政工作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在依法治区新形势下,要找准新定位,新常态意味着新考量,蕴藏着新机遇。我们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科学谋划司法行政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思路、办法和措施。一是强化法律服务力量配置。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的基本法律需求。大力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积极推动建立四级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做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努力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大力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推进“十个全覆盖”等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做好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按照自治区“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基本思路,坚持把民生领域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问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三是努力为加快推进改革开放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切实做好与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服务工作,为推进财税、金融、投资、户籍制度、教育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积极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大力培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认真做好俄蒙开放合作,满洲里、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律师服务工作,努力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利用外资再上新水平提供法律服务。四是做好社区矫正和监狱、戒毒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账落实“七项举措”,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力度,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认真做好监狱、戒毒工作,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推进“双七化”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改造和戒治质量,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五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围绕总书记提出的“让尊法守法成为习惯”这一要求,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建设法治长廊、法治一条街等形式,让法治宣传教育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着力提升公民法律素养,促进全区法治文明新提高。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使全区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