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7.06.2017  09:50
      2016年7月5日至9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开展了专项巡视,2017年1月6日向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扎实抓好整改落实。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一)迅速安排部署,明确责任要求。一是立即做出安排部署。1月6日巡视意见反馈会议结束后,自治区党委教育系统工委书记、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侯元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李纪恒书记2016年12月21日在九届自治区党委第12轮巡视情况汇报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理解其中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紧紧聚焦巡视反馈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深入做好整改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党组迅即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侯元同志担任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承担第一责任。自治区党委教育系统工委委员、高校工委委员、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杨劼同志和自治区党委教育系统工委专职副书记、厅党组成员张锐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负责统筹谋划和推进整改工作。自治区党委教育系统工委、高校工委、教育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各位成员对整改工作负直接责任。领导小组下设联合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制定印发整改方案。1月9日,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分工和任务要求,将第七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细化,把整改责任具体到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责任人,做到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四是确定整改任务台账。各位责任领导及各责任处室(单位)、各责任人对照厅党组印发的整改方案,在抓整改的同时,将第七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梳理细化,形成了整改任务台账。1月21日,侯元同志主持召开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巡视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台帐》,1月22日印发执行。五是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在1月21日召开的领导班子2016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侯元同志通报了巡视整改阶段性推进情况,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提出了进一步的工作要求。

  (二)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整改。一是建立了“半月报告半月调度”机制。各责任处室(单位)每半个月向联合办公室报送一次整改进展情况,联合办公室汇总后向领导小组和厅党组汇报。领导小组和厅党组听取汇报后随即召开整改推进会,进行工作调度。整改期间,责任处室(单位)先后3次报送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和厅党组组织召开了3次推进会。各位责任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领责任处室、责任人集中精力抓好整改,切实压实责任、不留死角。二是督促限时整改。对第七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厅党组确定了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的整改标准。在整改过程中,对具备整改条件的,做到了立行立改。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及责任人及时请示汇报,积极协调沟通,千方百计推进。三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厅党组强调要求,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处室(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严肃问责。

  (三)坚持统筹兼顾,务求整改实效。一是坚持将整改与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抓。在抓整改的同时,大力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制订了《自治区教育系统党工委2017年工作要点》、《自治区高等学校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2017年教育厅机关党的工作要点》等20多份文件,明确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着力加强和规范党的建设。二是坚持将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抓。把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融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着力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坚持将整改与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统筹抓。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过程作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过程,将整改成果体现在自治区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上,体现在2017年度教育工作部署上,促进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方面发挥还不够充分”的问题。

  1.  针对“党组抓教育改革发展业务工作投入时间和精力多,抓自身建设和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投入还不够,管党治党力度不同程度地存在层层递减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教育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从2017年起,按月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计划组织集体学习,还邀请内蒙古党校、自治区纪委专家做了2次专题报告。厅党组中心组成员每2个月制定一次个人学习计划,并认真开展自学。   

  二是深入谋划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在充分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教育系统党工委2017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明确了2017年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2月28日,召开自治区教育系统党工委全体委员会议,听取了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党委(党组)书记工作汇报,研究讨论了《自治区教育系统党工委2017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安排部署了2017年度重点任务。3月18日,《自治区教育系统党工委2017年工作要点》正式印发执行。

  三是进一步落实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2017年教育厅机关党的工作要点》,明确了厅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和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党建工作。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厅党组书记、分管厅领导和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分别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自治区教育厅机关党委制定印发了《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限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针对“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协作尚需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触及的问题有时不够深入深刻”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加强会上会下沟通交流,协作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完善了领导班子务虚会、碰头会等沟通交流机制,班子成员之间加强会上会下谈心谈话、沟通交流,协作意识进一步增强。2月3日,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侯元同志就主持召开委、厅领导班子务虚会,就当前重点工作进行沟通交流,对加强厅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筹备召开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相关事项、做好全区教育大会前期准备工作、强化会议统筹安排等事宜充分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共识,领导班子的向心力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在教育规划编制、教育综合改革、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教育扶贫、安全稳定工作等方面通力协作,互相支持配合,有力促进了事业发展。4月28日,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好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自治区教育厅领导班子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逐一深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开出了辣味,开出了成效,与会同志接受了一次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洗礼。

  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月21日,根据《自治区纪委机关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教育厅领导班子召开了2016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强化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批评与我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3.针对“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以厅务会代替党组会决策现象。2014年以来,研究重大基建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均在厅长办公会上讨论决定”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自治区教育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对拟上会研究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分门别类提交教育系统工委会议、高校工委会议、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凡“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厅党组会议研究决策。2017年以来,共召开厅党组会议9次。

  (二)关于“党建工作落实还不到位”的问题。

  4.针对“落实自治区党建‘1+3’制度体系和  ‘五个一’工作机制不到位。近三年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未召开党建工作例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召开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  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建“1+3”制度体系和“五个一”工作机制。1月23日,高校工委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召开了2016年度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21所直属高校党委书记作了大会述职,侯元同志逐一作了点评,并对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特别是落实自治区党建“1+3”制度体系和“五个一”工作机制进行了安排部署,与会同志对述职高校作了书面测评。根据《自治区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高校工委结合自治区高校党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自治区高等学校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各高校党委意见的基础上,   

  4月5日正式印发。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需要,修订了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于3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实地考核,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导工作,成立了6个调研指导组,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二是高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高校工委研究调整了高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2月6日行文发布。2月8日,高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就修改《自治区高等学校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进行深入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报领导小组研究审议。2月10日,召开了全区高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了《自治区高等学校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对2017年度高校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自治区高等学校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正式印发后,高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2次协调会,研究确定了重点任务督查事项并通过不同方式深入开展督查。

  5.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基层党组织功能存在弱化倾向。至2016年3月,厅机关党委曾14年未换届;高等院校有的教师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流于形式;学生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不积极,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思想政治工作普遍存在弱化倾向”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大力加强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2月22日,厅党组召开了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2016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年度党建工作述职,与会同志进行了评议,侯元同志对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履行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作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各党总支、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机关党委组织力量,对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部分党支部进行了随机抽查和督导,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按要求落实各项制度,严肃认真开展支部生活,并按照“五个一”要求,认真对基层党组织进行检查督促。着眼于提升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的履职能力,拟于近期举办一期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培训班。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考试中心党总支于3月14日完成了换届工作。

  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校教师党员和学生党员组织生活。高校工委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其中强调要求各高校抓好院(系)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高校工委组织部审核备案,自治区直属高校均已报送述职评议相关情况。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下发通知,高校工委印发通知,要求各高校3月10日前报送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自治区直属高校均已报送相关情况。结合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将教师和学生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列为考核工作重要内容加以引导,并有针对地对进行了督查。

  三是着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报请自治区党委于2月10日召开了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李佳同志作了总结讲话。会前,高校工委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了深入盘点,以问题为导向,研究起草了李纪恒书记和李佳副书记的讲话,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要求。在1月23日召开的2016年度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上,侯元同志传达了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安排部署。在2月10日召开的全区高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2月28日召开的2017年全区教育工作会议上,侯元同志进一步对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在《自治区教育厅2017年工作要点》中,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单列一节专门进行强调。积极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着力形成一批精彩教案、精彩课件,打造一批精彩课堂,加强思政课骨干教师培养培训,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置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开展的“百场形势政策报告”活动,制定工作方案,针对高校师生普遍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问题和现实问题,有计划地邀请各级党政领导、革命前辈、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到高校做报告,李纪恒书记5月3日到内蒙古大学作了报告,自治区领导同志正在陆续到高校做报告。在易班网建设项目上持续用力,在去年投入6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安排60万元资金,重点建设内大、师大、农大、工大易班网,进一步扩大易班网建设覆盖面。组成督查组,正在对高校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加大对高校思政工作的考核力度,决定从2017年起,提高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中抓思想政治工作的权重,并丰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内容。

  (三)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6.针对“党组对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缺乏经常有效的指导。厅直属事业单位有的负责人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不够,抓得不实。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还不到位。近3年来,厅纪检组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多以转办或交办方式处理,存在处理偏宽偏软的现象。‘三转’还不到位。多数高校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同时分管学校业务工作,难以聚焦主业,工作疲于应付”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厅党组书记、分管领导与各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强化了“一岗双责”。督促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的内容和程序。各直属事业单位均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廉政承诺制度,设计了公开栏,在指定位置公开悬挂,接受群众监督。各直属事业单位党总支、党支部统一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政法规制度。

  二是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自治区教育厅和14所高校巡视后,向驻厅纪检组和高校移交问题线索109件。目前,除协调自治区纪委信访室查核的1件外,其他108件均已初核完毕,其中,立案6件,予以了结102件。认真落实教育部3月1日召开的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召开了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情况、处置情况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将机关纪检职能全部交与机关纪委,并强化工作指导,同时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与分管厅领导和相关处室的沟通,共同解决好热点难点问题。关于高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一肩挑的问题,因涉及干部管理权限,已向自治区纪委反映,下一步将继续请示协调。

  (四)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7.针对“干部轮岗力度不够。厅机关干部多年未进行轮岗。在同一岗位工作满10年以上的处级干部达11人”和“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机关现有处级干部平均年龄50岁,处长平均年龄54岁”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研究制定了《教育厅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干部轮岗工作的基本原则、任职年限要求及工作程序,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同时,研究制定了干部交流调整方案,对干部调整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拟于近期启动干部调整工作,届时一并研究解决上述问题。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经过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改,自治区教育厅党组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切实纠正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距离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继续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整改问题见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进一步落到实处。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更好地发挥厅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权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坚持以上率下,抓住“关键少数”,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级一级压实,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二是旗帜鲜明地支持驻厅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深入核查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顶风违纪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28项配套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和“不严不实”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

  (二)坚持持续用力,驰而不息地推进后续整改。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厅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发挥整体合力,推动齐抓共管。二是坚持分类推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将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出后续工作安排,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不达到标准不销号,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一是抓好建章立制。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四)以巡视整改落实的扎实成效,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一是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内涵发展,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二是着力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补齐短板,抓好条件保障,提高教育供给水平,让老百姓在教育改革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特别是要抓好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进一步扩大教育公平受益面。三是着力优化教育结构。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推动高校“双一流”建设,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四是着力抓好安全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和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反映,联系人:窦怡然,联系电话:0471—285670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党组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