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5年1月23日下午,自治区副主席、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刘新乐主持召开会议。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玺汇报了2014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通报了2014年度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及对盟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情况,自治区农牧业厅、卫计委、公安厅、工商局、财政厅等部门作了典型发言,会议讨论通过了2014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工作先进盟市表彰名单,安排部署了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认为,2014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全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抓改革、提能力、强监管、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底线。从2014年底对盟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的情况来看,全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克服了机构改革不到位、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不利因素,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牧、编制、食品药品、公安、工商、卫生、出入境等部门密切配合,着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着力推进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着力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有力地促进了绿色农畜产品加工输出基地的建设,维护了自治区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力争在今年3月底完成旗县(市区)、苏木乡镇机构改革,把监管触角延伸到嘎查村、社区。
二是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学习贯彻国家“四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加快监管制度的废、改、立进度。推进完善地方立法,做好自治区即将出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三是全面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方案》,通过规划引导、责任落实、考核评估等手段,强化责任目标落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推动落实自治区政府与国家食药监总局签订的《共建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合作协议》,促进我区食品、民族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制定风险清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点。重点开展乳肉、粮油、白酒、中药材、中药饮片、高风险医疗器械等治理整顿工作。健全现场检查、问题核查、飞行检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查暗访等立体风险防控体系。
五是着力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继续抓好中国呼和浩特乳肉制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盟市食品安全实验室改造进程,抓紧整合旗县检验检测资源,建设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扎实推进苏木乡镇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
六是全力推进信息化智能监管。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监管理念,尽快开展监管数据中心、行政执法、公众服务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推动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推进食品药品电子全程监管和乳制品、肉制品等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七是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落实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推行在农村牧区嘎查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主动搞好信息发布和科普宣传,传播科学知识和正能量。充分动员各方力量,将企业自律互律、部门联合联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工作合力。
八是继续强化考核评价工作。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履行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加强综合协调,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继续与相关厅局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并推动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配合自治区考核办,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强化对盟市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取得看得见的效果。
会议最后指出,做好今年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希望各成员单位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直接指挥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二次、十三次全委会议和经济工作会议、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履职尽责,加强协调,确保全年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许宏智、政府办公厅云吉龙及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