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管委收费不妥
26.02.2015 10:59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据《北方新报》报道,“没有通过任何部门审批,也没有征得业主同意,我们小区的7个人就组织成立了自管委并设卡收费,这样做合法吗?”2月10日,家住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绿都新村C区的白先生向记者反映,小区西大门安装了门禁系统,且大门口张贴了办门禁卡的通知,有车业主需要花150元买门禁卡才能出进。
报道中说,物业撤走以后,小区垃圾无人清理,环境脏乱不堪。业主熊先生个人出资2000元清理了垃圾,又花了近7万元给小区北门、西门安装了门禁和高清监控设备。熊先生坦言,“我其实就是想为小区业主办点实事儿”。不难看出,熊先生的确是个热心人,也很想为小区的广大业主办点实事。但是能否因此设立门禁,向有车业主收费,恐怕还有待商榷。
表面上看,在没有物业进行管理的情况下,向有车业主收取150元门禁卡费,通过自我管理的方式来治理乱停车现象似乎合情合理,但问题在于,7个人组织成立的所谓自管委并不能真正代表全体业主的意愿。如果其他业主也都三五成群地成立所谓的组织,然后再以种种理由设卡收费,小区管理岂不是更加混乱?
没有物业的小区,由业委会牵头进行自我管理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在管理过程中产生合理的收费行为也合情合理,但前提必须是公正合理。收取的是什么费用、收费标准是多少、这些费用如何支配,这些问题必须经过广大业主同意,必要时还应该报主管部门备案。眼下,少数几个业主私下里成立的自管委,动机再纯,也无权擅自收费。(刘根生)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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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2.2015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