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产销关系确认的说明
08.12.2014 12:58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为进一步简化程序,简政放权,全面推行农机市场化运营,改革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模式。2013年12月5日,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2014年度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专项供货企业推荐备案的通知》(内农牧机[2013]349号)停止执行,通知所提“今后我区农机购置补贴专项供货企业推荐备案时间在每年的12月1日—12月31日,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的规定同时废止。
涉及农机购置补贴产销关系由农机生产企业与经销商自主形成,取消自治区统一备案,产销关系确认具体时间、程序及要求待农业部有关政策规定下发后另行通知,届时请于2015年1月下旬关注内蒙古农机化信息网(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通知通告、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0471—4300269。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4年12月8日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08.12.2014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