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检查组到兴安盟检查

09.12.2014  18:47

  11月27至28日,以自治区政协民宗委主任秦蒙为组长的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检查组到我盟检查指导蒙古语文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了座谈。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乌市葛根庙中心小学、蒙古族小学,前旗一中、科尔沁镇兴科社区,对这些部门为社会群众提供蒙古语服务、优先发展民族特色教育和民族文化、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指导。

  近年来,盟委、行署高度重视蒙古语文工作,坚持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服务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工作,在民族教育、党政机关蒙古语文翻译、社会市面蒙汉文两种文字并用等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检查组一行对我盟蒙古语文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几点意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开创蒙古语文工作繁荣发展的崭新局面。二是努力营造学习使用蒙古语文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蒙古语文工作为大局服务的能力。三是做好规划编制和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蒙古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共应用服务水平。五是坚持创新管理和分类指导原则,进一步推动蒙古语文工作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 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