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委严格规范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及设置工作

29.06.2017  16:42


按照《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实施人员聘用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市城建委结合工作内容,针对近期聘岗和重新设岗工作事项,做出进一步规范要求。一、存在空缺岗位,并有符合岗位条件的工作人员,需办理人员聘用的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聘用工作指导意见中聘用程序和要求进行人员聘用,经单位审核公示、网站申报后报市城建委业务部门审批后上报人社局。二、有编制机构变化,需重新进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中设置程序和比例进行岗位设置,岗位设置报告经市城建委审核后上报人社局。经过进一步规范工作,使市城建委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及设置工作更加规范化,效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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