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深山远山居民享受城镇文明

16.08.2015  19:18

当前,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深山远山林场居民生态移居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按照中央6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指示精神,林区紧紧围绕国有林区改革保生态、保民生这两条底线,全面实施林区深山远山林场居民生态移居工作,必将极大地改善深山远山居民生活条件,对林区生态保护和发展意义重大。
      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国有林区发挥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安全的战略定位,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成为国有林区的基本职能。林区全面停伐后,生态保护职能更加突显,深山远山林场整体搬迁对林区生态保护、减少森林资源隐性消耗、扩大森林腹地无人区面积、增加森林覆被面积,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森林管护都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实施,也为林区深山远山居民搬迁创造了条件,深山远山林场居民生态移居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从改善民生的角度看,深山远山林场居民交通不便、医疗条件差、就学难度大,各方面条件同中心城镇的差距越来越大,整体搬迁后居民能够充分的享受城镇文明和社会公共服务,生活质量会发生质的改善。实施生态移居,享受城镇文明是深山远山居民共同的期盼。
      自2009年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以来,身份符合棚改政策的居民多数已参加了棚户区改造。据统计,全林区已有14671户、52823人从深山、远山林场移居到海拉尔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根河市、阿里河镇等中心城镇或林业局局址。现仍居住在林场的居民,不仅包括林业职工,还包括地方职工、铁路职工和以种植业、养殖业、采山为生的大量社会闲散人员等,人员结构复杂。他们既渴望搬迁到城镇享受城镇文明和便利的公共服务,又担心下山后生活成本增加,生态移居工作难度极大。
      越是困难,越要敢于担当。在深山远山居民生态移居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保护生态的原则,既要坚持有利于保护生态,还要有利于改善职工居住和生活环境。要坚持地企合作,密切配合的原则,地方政府、林业企业、其他单位通力合作,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标准、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要坚持积极推进,确保稳定的原则,既要强力推进又要注重维护稳定。
      随着深山远山林场居民生态移居工作的持续推进,必将有更多的职工群众通过移居实现宜居梦,林区的生态文明建设也将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