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呼和浩特市开展调研
10月16-17日,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萨仁为组长的调研组一行五人来我市就新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国,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杭光义,副主任委员马霄羽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分别赴我市中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进行座谈。市中院院长董秉惠、副院长斯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原岩、曹子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韩宝珍及市四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杭光义主持会议。
会上,市中院及市四区法院分别汇报我市新刑诉法实施后的情况,2013年修改后的刑诉法颁布以来,我市两级法院按照最高院和自治区院的要求,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二是改进相应软硬件设施,三是做好法制宣传。依法落实新刑诉法中辩护制度,严格举证责任及证明标准,非法证据排除等八方面的规定,成绩显著。
市检察院在新刑诉法实施一年多以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诉讼活动,积极探索工作新方法新途径,有效推动了法律监督职能的全面履行。对新刑诉法中有关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保障制度及律师辩护权保障制度,证人出庭作证及鉴定意见审查情况等十方面规定落实较好,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市公安局在新刑诉法实施后主要做法有: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二是推行网上办案,规范执法程序。三是升级硬件装备,提供执法保障。四是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萨仁副主任说,这次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对我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实施新刑事诉讼法情况开展调研。在听取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工作汇报后,认为,这次被调研单位领导重视,材料准备完备,汇报全面、细致、充分,工作非常到位,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较中肯,望在今后工作中,在落实新刑事诉讼法上更上一层楼。
孙建国副主任做了总结讲话。他说,新刑事诉讼法的出台是个里程牌,对各个执法单位执法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刑诉法实施以来,我市公、检、法、司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切实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体现了保障人权和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维护了首府司法公平正义。调研中,我市司法机关从自身体会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最后,感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呼市新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关心。
来源:呼和浩特新闻网 2014年11月3日 编辑: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