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

24.03.2015  18:46

3月19日,自治区民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委机关、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的通知》,特古斯主任主持会议并讲话。
          特古斯指出,《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是新时期新形势下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落实保密责任制、做好保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古斯强调,要切实抓好保密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做好委机关保密工作,为做好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第一,抓好“三个一”工作,落实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一是每年党组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机关保密工作;二是每年至少在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一次党的保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三是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保密工作汇报。
          第二,抓好三方面工作,落实好分管保密领导责任制和分管业务工作领导保密责任制。一是每年要召开一次保密委员会会议;二是每年制定完善保密规章和保密计划;三是每年进行一次保密检查工作。
          第三,抓好各处室保密责任制落实工作。各处室特别是涉密重点处室要认真落实保密责任制,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保密责任人具体抓、全处抓保密合力,推动全委保密工作上新台阶。办公室要根据自治区保密工作部门的保署,及时制定委机关保密责任制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
          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是重要的国家涉密行政机关。自治区保密局将民委划为一类涉密单位,保密工作任务很重。长期以来,自治区民委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成立了机关保密委员会,制定了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机关保密设施管理比较科学合理,举办保密培训,机关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不断增强,保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同时,机关保密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进一步做好机关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