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一男子为讨租赁费 塔吊顶待两天被行拘10日

19.10.2015  11:33

  为了索要塔吊租赁费,男子冲动之下登上塔吊,想要以跳塔吊的方式要钱,僵持了两天后,李某最终因扰乱单位秩序,受到处罚。

  9月27日,赤峰市巴林左旗公安局林东镇派出所接到某广场施工工地负责人电话报警,称有人因索要塔吊租赁费爬上了工地的塔吊,并扬言要跳塔吊。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看见有一名男子在十一层高的塔吊操作室内大喊大叫,情绪相当激动。随后,民警一边稳定该男子的情绪,一边向周围人员了解情况。据了解,这名男子名叫李某,他在2013年将塔吊租借给施工工地,后因更换承包商等原因,李某始终未得到塔吊租赁费,与工地协商未果下登上了塔吊,想以跳塔吊的方式让工地为其结算租赁费。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民警对李某做了大量的劝说工作,但李某无动于衷,并扬言只有见到现钱才行,否则就从塔吊上跳下来。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和消防战士连续两天守候在塔吊下,并不停地对其进行劝说。

  9月29日晚8时许,在塔吊顶僵持了两天的李某从塔吊上下来。由于李某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宋爽 杨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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