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局完成保密协议签订工作

21.11.2014  23:01

为加强保密工作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信息的安全,赤峰局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保密承诺书”。承诺书要求全体保密人员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违规记录、储存、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等。此次承诺书的签订,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强化了保密责任,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