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环保纠纷调解有了“专家智囊团”
12.01.2016 18:40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为了及时有效依法调处和化解环境保护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作用,日前,市司法局与市环保局联合出台了《关于组建环保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意见》。
意见要求,市本级组建赤峰市环保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负责环保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整体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委员会由专职人民调解员、律师及相关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对全市环保纠纷调解情况进行调研,提出调解指导意见,指导疑难纠纷调解,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和论证,组织调解人员业务培训。
各旗县区组建环保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辖区内环境保护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理性反映环保诉求;掌握环境保护纠纷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预防和处置的新方法。建立环保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库,选聘具有环保、法律等行业知识的专业人员为人民调解员,提高环保纠纷化解能力。(记者王庆华)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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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016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