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飞行检查

23.09.2016  19:12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94号公告要求,按照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在集中整治交叉检查的基础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9月1日到10日左右,组织了对全区12个盟市的14家药品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其中,药品批发企业7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7家。此次被飞检的企业主要是企业自查发现问题不多,但交叉检查被发现存在问题较严重、存在隐形问题或者被举报的企业。

此次飞行检查从各盟市局、自治区查验中心、自治区稽查局等单位共抽调16名检查员,分四个组同时开展飞检工作。在飞检过程中严格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的要求,不事先告知被检查盟市局、不通报检查行程和检查内容,不透露检查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发现的违法线索等相关信息。在指定地点集中后,检查组第一时间直接进入现场检查;直接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开展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详细记录了检查时间、地点、现场状况等,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书面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收集或者复印相关文件资料、拍摄相关设施设备等实物和现场情况、采集证据以及询问有关人员等。四个检查组将查实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全部进行了记录,已带回自治区局报局务会统一研究处理决定。

此次飞行检查是近年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药品流通领域规模最大的一次飞行检查行动,在全区产生了积极的执法效果和震慑作用。通过此次飞行检查,不仅使我局进一步掌握了认证结束后企业质量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也让药品流通企业深刻认识到依法经营和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重要性。近日,我局将对外公布飞检结果,对撤销或收回GSP证书的企业依法责令其进行整改,涉嫌违法的企业将移交稽查部门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