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巴根那向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法院工作

06.02.2015  11:19

  2月5日下午,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巴根那向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法院工作。

  2014年,通辽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通辽市法院主要从如下几方面加强司法实践,履行自身职能:一是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1742件,同比上升30.5%。全年受理刑事案件2046件,审结1749件;审结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33件,审结“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多发性犯罪案件674件;审结诈骗类犯罪案件64件;审结涉毒犯罪案件28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19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年共判处罪犯1709人;受理民商事案件31702件,审结26935件;调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18554件,调撤率达68.9%;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95件,审结239件;全年共执结案件6495件,到位标的额达14.16亿元,其中执结涉民生、信访等四类重点案件1380件,到位标的额达10098万元。二是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强化服务保障针对性,妥善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案件15381件。妥善审理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纠纷相关案件501件。共审结涉民生案件627件。目前已有4家法院建成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上门办案5200余件,同比上升30%。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10余万元。全年共化解信访案件203件。三是加强法院管理和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指导,推进司法改革,提升队伍素质。全年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65件,审结156件。四是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

  2015年,通辽市法院将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四届九次、十次全委会精神,做实审判执行主业,坚守廉政司法底线,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创新司法服务,推进司法改革,充分履行自身职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为通辽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实习记者许媛媛)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