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五措联动服务地区经济发展显成效

23.07.2015  20:17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工商系统主动将工作重心置身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工商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将2015年确定为“服务发展年”,采取多项举措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积极服务地方政府稳增长保增收方面。 继续做好央企分支机构变更独立法人工作,采取“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工作方针,通过多方协调,一企一策,2月份,争取了中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5个项目部在该市注册登记。4月份,又争取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的32家分支机构变更为二级分支机构,使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在东胜地区经营的全体分支机构,实现属地纳税,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目前,全市新登记央企二级分支机构5户,变更二级分支机构32户,新登记外埠企业28户,二级分支机构27户。目前,乌审旗5家分支机构已为地方财政上缴财税约1亿多元。

二是全力服务重点投资项目。 成立由市领导、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组成的服务重点投资项目工作组,构建起“市局推动、旗区局落实、基层工商所服务”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各旗区工商局对全市192个亿元以上项目,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主动认领服务,对接项目,分解落实。旗区工商(分)局分别下发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落实情况进度表,明确任务、完成时间、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全力做好重点项目落地的提前对接、注册指导、事后跟踪等服务。截止目前,全市系统已对接83个重点投资项目。

三是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专门成立了小微企业发展调研领导小组,深入全市小微企业、行政主管机关、重庆市进行小微企业发展调研,向市委、政府报送了《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关于扶持发展小微企业的调研报告》,根据全市小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小微企业发展规划》,明确小微企业发展目标、支持重点和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市政府《 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事实意见》和《鄂尔多斯市转型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制定《鄂尔多斯市小微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将各级各类政策全部落实到位,规范服务扶持的各个流程。开辟股权出质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的绿色通道,指导企业掌握并运用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质押等新型融资方式进行融资,逐步提升企业股权、动产、商标专用权的资本化运作水平。上半年,全市系统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2件,帮助企业融资50.75亿元。办理股权出质162起,出质数额114.58亿元,被担保债权数额735.58亿元。

四是积极为地方经济决策提供服务 。实行市场主体月报告制,每月将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为党委政府制定政策、推动转型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立足职能,围绕商事制度改革、市场执法检查等工作,多次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受到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围绕煤炭物流产业发展现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被运管、交通部门采纳,为增加地方税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是充分发挥个私协会和非公党建促进发展作用。 组织召开了全市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暨表彰大会议,对推进全市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13家私营企业党建先进集体,12名基层优秀党建工作指导员和20名个体工商户优秀党员进行表彰;举办了全市非公经济党组织负责人暨党建指导员培训班,对52名非公党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创建了全市非公党建工作网站,宣传交流全市非公党建工作;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再就业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9066个;组织召开了首届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与融资论坛,开通鄂尔多斯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为个体私营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市个私协会荣获首届鄂尔多斯市非公有制经济创新创业大会优秀社会组织奖。

六是全面实施商标发展战略 。制定《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牧业发展实施意见》,帮助农牧业龙头企业发展农副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打造“龙头企业+商标+农民合作社+基地”新型产业化发展模式。积极帮助企业争创“三名”商标,建立了“三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培育库,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具体行政指导。今年,指导帮助“鄂尔多斯细毛羊羊肉和无定河大米” 申报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帮助亿利、德日素、阿恋等14家商标企业争创全区著名商标,培育无定河、九成宫、响沙敬、大树湾等30家商标企业争创知名商标。上半年,全市新增注册商标568件,新增农畜产品商标149件,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新增全区著名商标14件。截至目前,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12205件,其中,知名商标148件,全区著名商标64件,全国驰名商标7件,商标注册总量与“三名”商标总量分别位居全区第二和第四。(张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