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今年我区金融业如何凝聚合力支援抗旱救灾
今年以来,我区东部盟市出现了严重的旱情,特别是呼伦贝市和锡林郭勒盟,遭遇了百年不遇的旱灾,给当地农牧民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自治区党委、政府紧急部署抗旱救灾工作,自治区金融办积极组织动员金融机构,采取有力措施投入到抗旱救灾工作中。
9月5日,自治区金融办组织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农牧业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监局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召开了金融支持自治区东部盟市抗旱救灾工作协调会。会议听取了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和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受灾情况的介绍,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全区特别是呼伦贝尔市和锡林郭勒盟两地的灾情。会议就举全区金融系统之力打赢抗旱救灾这场硬仗达成了共识,提出了金融支持东部盟市抗旱救灾的降低贷款成本、增加信贷投放、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加强应急贷款精准对接、支持农畜产品销售、发挥信贷担保作用、建立农牧业防灾救灾机制、用好货币政策工具、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九条措施,并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东部盟市抗旱救灾的通知》文件下发。
各金融机构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号召,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及时启动应急贷款预案,深入灾区了解受灾地区金融需求,出台救灾应急贷款管理办法和抗旱救灾贷款的优惠政策。对受灾地区存量贷款给予降息,执行基准利率或政策规定的利率下限;对有贷款展期需求的客户一律办理展期或及时续贷;对新增贷款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将授信审批权限下放至二级分行,根据农牧业生产周期延长贷款期限等最优惠的政策支持,缓解受灾企业和农牧民还款压力。
据统计,各有关金融机构拟陆续向东部五盟市投放信贷资金近60亿元,多数贷款执行4.35%的基准利率,并确保救灾贷款发放及时,有效缓解了农牧民生产生活压力。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向东部盟市发放抗旱救灾应急贷款5亿元,贷款全部执行基准利率,3个工作日到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向呼伦贝尔市发放抗旱救灾应急贷款1亿元。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向东部五盟市农牧户投放7亿元抗旱救灾贷款。内蒙古自治区农信社要求东中部五盟市各旗县级法人机构要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制,理(董)事长亲自挂帅,准确摸清受灾地区生产生活资金需求,确保后4个月东中部五盟市旗县级法人机构累计投放各项贷款370亿元,比上年同期多投放100亿元。包商银行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董事长任组长的支持东部部分盟市农村牧区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抗旱救灾金融支持绿色通道,给予应急优惠政策,帮助受灾农牧民和企业恢复生产。(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王连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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