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盟委书记张院忠、行署盟长付万惠访谈

15.09.2015  09:25

   绿色是不可更改的发展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这一要求,锡林郭勒盟是如何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依法从严保护草原生态,在保护与发展并重中实现绿色崛起之路的?就此话题,本报记者日前专访了锡林郭勒盟盟委书记张院忠、行署盟长付万惠。

   [访谈] 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这片草原

  锡林郭勒盟大草原可利用草原面积18万平公里,占全区草原面积的26.5%,是全盟最大的资源、最好的家底、最能吸引人眼球的地方,也是祖国北疆重要的生态屏障。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锡林郭勒盟始终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保护为先原则,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以改变生产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为着力点,努力处理好、协调好经济与环境的关系。

  第一,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完善生态保护工作管理体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指出,由一个部门负责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为深入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锡盟结合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整合环保局、草监局、农牧业局等部门职能,专门成立了锡林郭勒盟生态保护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全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开展综合执法、项目前置审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等职责任务。为有效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旗县市区都成立了生态保护局。同时,招聘1080名生态环保和农村牧区工作志愿者,选聘部分离退休老干部等为义务生态监管员,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第二,划定并落实好生态红线保护制度,从源头上保护好草原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严守草原红线,将85%的盟域面积划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并积极申请自治区人大立法,推动草原保护步入法治化轨道。为此,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大力推进园区化发展。严格按照《锡林郭勒盟工业园区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实施“退城入园、退草入园”,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集聚。二是推动城市城镇内涵式发展。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新型城镇化全过程,科学确定发展边界、促进集约发展,全盟城镇建成区面积远期控制在200平方公里以内。三是加强生态红线区域管控。抓好红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实施红线区域项目限批,从严控制开发强度。第三,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推动工作进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锡林郭勒盟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锡林郭勒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14-2017年)》和《锡林郭勒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2014-2017年)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和主要措施,为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法治遵循。二是强化综合执法。

  在加强部门纵向执法的基础上,统筹生态、环保、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力量,切实加强部门横向联合,形成执法合力,做到纵横交织、系统排查、整体推进、不留死角。三是依法严肃查处。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问题突出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明察暗访和突击抽查力度,对拒不执行环保法规政令、屡查屡犯及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环境违法企业,依法加大查处力度。

  第四,实行生态环境“负债清单”制度,有效落实领导责任。损害生态环境首先追究领导责任,以此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视。在东乌旗、东苏旗和正蓝旗3个地区开展全盟生态环境普查摸底试点工作,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执行“负债清单”制度,为建立执行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任期考核机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过错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依据,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将依法依规追责。

  第五,提高准入门槛,增强开发建设的环保刚性约束。把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开发建设的前置条件,确保项目实施高起点、高标准,最大努力减少对草原生态的破坏。一是根据水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确定开发强度和项目布局,落实“全盟产业结构调整总体规划”,重点发展电力、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文化旅游业,通过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摆脱资源依赖型经济,走新型、清洁的产业路子。二是坚决将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不安全的项目拒之门外,在招商引资中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要求入驻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标准,做到好中选优、宁缺勿滥,进一步提高产业层次。三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对于推进实施的各类项目,达不到环评要求的,没有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备案。

  第六,依法依规整顿治理,努力推动转型发展、持续发展。一是抓好隐患突出问题整改。经常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排查,对重点排污企业、工业园区、矿山企业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关停;对违法违规的,依法严厉惩处。二是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整合治理。制定出台了《锡林郭勒盟金属非金属矿山整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对产能小、层次低、污染严重、手续不全、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进行整合治理,3年内金属非金属矿业权整合、关闭40%以上。对粘土矿和实心砖生产企业实行专项治理,手续到期的不再延续,环保、安全等方面不达标的一律整顿关闭。三是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按照“谁开发、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要求企业保质保量完成各年度矿山环境治理目标任务,努力将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认真落实废弃采矿区三年治理规划,确保完成665个矿山采坑的整合、闭坑任务。四是认真抓好减排工作。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依法整顿、关闭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企业,统筹防治燃煤和扬尘污染。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抓好企业疏干水达标回用、地下水保护管理、饮用水水质提升、四大流域治理、排水排污设施建设等重点工程。制定全盟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划,积极推进粉煤灰等工业废物循环综合利用,延伸链条、循环发展。五是提升企业环保达标水平,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引导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承担社会责任,实现清洁生产、循环发展。严格执行《自治区完善煤炭资源配置管理若干规定》,坚持“以项目配资源”和环保优先的原则,延伸产业链,促进煤炭就地转化,要求新建电源点采取最先进节能节水环保发电技术。

  第七,加强监督和宣传引导,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法律意识。强化生态环保监督,健全公众参与机制,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提前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征求各方意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不履行生态环保职责的企业加大曝光力度。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和宣传手段开展环保宣传,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教育引导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切实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记者 白喜辉 王国英 胡芳 巴依斯古楞)

   [点评]依法从严保护草原生态

  将一切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发展轨道,这是党中央对我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部署,也是进入发展新阶段后,我国社会发展提出的客观要求。锡林郭勒盟在草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中所采取的各项举措,正是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落实中央全面推进法制建设的有效实践。

  长期以来,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是内蒙古高度关注和践行了大量社会改革实践的重要领域。它不仅仅关系到建设祖国北方生态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目标如何尽快实现的问题,至为重要的是,它事关广大牧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是保障牧民能与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小康社会,实现民族发展、共同繁荣的重要工作。在这个基点上,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既涉及到生态环境建设、改善,也涉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建设中的环境保护。锡林郭勒盟将立法、守法、执法贯穿于草原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的全过程,附之以“规划”“标准”“意见”等草原生态建设保护工作的体系化建设,强化综合执法、依法行政、依法严肃查处等工作要求,力图实现草原生态建设保护工作中的“法制、制度全覆盖”,从而更好地处理好、协调好经济与环境的关系。 (于光军  作者单位: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锡林郭勒盟六大任务完成情况

  【1】2015年扶贫计划总投入7.5亿元截至目前已经投入达4.55亿元,扶持2.4万人。

  【2】上半年,全盟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05亿元总量位居全区第7位。

  【3】全盟“十个全覆盖”投资任务30亿元

  截至8月31日,全盟完成投资25.5亿元,占投资任务的83.8%。

  【4】 1至7月,全盟引进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73.08亿元截至8月初,全盟200个盟级重点项目中,193个项目开复工。

  【5】林业生态综合治理56.96万亩,退耕还林还草无任务草原生态治理190万亩安全事故53起,同比下降39.77%。

  【6】今年以来,全盟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7件,处分95人。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