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景润的成果怎么转化(科技杂谈)
■如果要求所有科技成果都要“转化”、把能否“转化”当作评判研发活动的唯一标准,不仅不切合实际,也容易抹杀科学研究的多元价值,甚至会把我国的科技事业引入功利主义的歧途
近两年来,“科技成果转化”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词,关于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批评之声也不绝于耳。
本来,科学(science)和技术(technology)并非一回事,两者有联系也有区别。科学关注的是事物的本质、原理、规律,科学研究的首要目的是揭示自然界和人类自身的奥秘,改变、拓展人类对自然界及人类自身的认识;技术则主要是指建立在科学发现基础上的新方法、新发明,技术开发的主要目的是研制出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品种、新产品等,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难题。由此可见,不应把科学和技术混为一谈,更不宜把两者的价值都简单地定义为“应用”;强调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要是指“技术成果”,而非“科学成果”。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科学研究实际用处不大,那我们干吗还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做?
中国有句古话:无用之用乃为大用。科学研究成果虽然短期内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产生经济效益,但其作用和价值一点不比技术开发小。一方面,科学研究所产出的新知识、新原理、新定律,是技术创新的源头和根基。特别是第二次工业革命至今的所有重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都是依赖于科学研究创造的重大发现。如果没有电磁理论,就没有今天的电和无线通信;没有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就没有今天的载人航天;没有巴斯德发现微生物,就不会有今天的疫苗;没有孟德尔发现遗传因子,就不会有袁隆平的杂交水稻。对一个国家的科技事业来说,科学研究相当于打地基,如果没有厚实的地基,就很难盖起坚固的高楼大厦。
另一方面,科学史上的每一次重大发现,不仅极大推动了技术的巨大进步,也对改变人类的认识和哲学、文学、艺术的繁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比如,哥白尼的日心说颠覆了“地球是宇宙中心”的错误认识,达尔文的进化论推翻了“神创论”;细胞学说的建立不仅推动了生物学的发展,也为唯物辩证法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
与此同时,科学研究还孕育了追求真理、不畏艰险、独立思考、理性质疑的科学精神。而是否具备科学精神,不仅事关科学自身的发展,还关乎一个国家的健康发展。试想,如果我国的大多数公民具备求真、理性、独立思考的科学精神,张悟本、李一、王林等“大师”闹剧和转基因口水战等就很难发生。
退一万步讲,即使那些几十年之后仍难以“转化”的科学研究成果,也并非“百无一用”。就说陈景润先生证明的“1+1”陈氏定理吧,他所证明的“任何一个足够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成一个素数和一个半素数的和”,把“1+2”的哥德巴赫猜想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可能时至今日许多人还很难理解“1+1”到底是怎么回事,但谁又能因此而否认陈先生在世界数学史上的巨大贡献和在我国所激发的巨大正能量?
由于历史和体制机制等原因,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还比较低。在这种大背景下,强调“转化”无可厚非。但需要澄清的是,科学和技术并不是一回事,“转化”并不是科学研究的唯一价值,也不是所有的科学成果都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如果要求所有科技成果都要“转化”、把能否“转化”当作评判研发活动的唯一标准,不仅不切合实际,也容易抹杀科学研究的多元价值,甚至会把我国的科技事业引入功利主义的歧途,催生种种短视行为。这就好比读书,强调“学以致用”没有错,但如果一味强调“学以致用”,把“有用”当作读书的唯一追求,那就大错特错、贻害无穷了。
《 人民日报 》( 2016年02月01日 2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