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来我区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立法调研
5月7-10日,国务院法制办援藏干部西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王锋处长、西藏自治区食药监局餐饮食品监管处达瓦仓决处长一行4人来我区开展《西藏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我区食药监局杨玺局长和分管领导张永强副局长、杨凤屹副局长、药品总监杨云峰同志做了批示,要求法制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管处做好有关工作。
5月8日,调研组到我区和林格尔县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走访了城关镇流通类食品摊贩3家、粉条加工小作坊1家;盛乐园区学校周边小餐饮2家,馒头、豆腐食品生产小作坊3家。并考察了盛乐园区食品药品监管所开展工作情况,与县局和基层执法人员就《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实践方面的做法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座谈。我区食药监局法制处苗学军副处长、呼市食药监局、和林格尔县食药监局相关领导陪同实地调研。
5月9日,自治区食药监局法制处处长李成林同志主持召开自治区食药监、自治区法制办相关部门参加的立法调研座谈会。会上,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立法二处处长张生同志就《条例》制定目的、过程、存在的问题等情况与立法调研组交换了意见。李成林同志就我区《条例》立法依据、立法必要性、立法意义以及管理条例重点内容、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了介绍,并就两年来实施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交流。自治区食药监局综合处封迅处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管处参会同志对执法过程中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以及遇到的问题及困惑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回答了西藏自治区立法调研组提出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认定条件、如何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对乡镇农村牧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有效监管、制定食品生产小作坊禁止生产目录、食品生产小作坊从事网络经营的监管、学校周边幼儿园附近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的监管、农牧民按照传统工艺和做法自产自销的土特产品如何管理、是否适用《条例》等一系列问题。
通过此次立法调研,国务院法制办同志对我区立法工作进行了指导,并给与了高度评价。西藏自治区与我区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立法工作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起到了很好的相互借鉴作用。